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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-3月朝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.5%

日期:2025-04-23 09:41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2025年1-3月,朝阳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5.5亿元,同比下降3.5%。

按消费形态分,商品零售562.8亿元,同比下降3.0%;餐饮收入92.7亿元,同比下降6.0%。

表2025年1-3月朝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情况
 
 
单位:亿元   %
指  标  名  称
本 期 累 计
累 计 增 速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
655.5
-3.5
按消费形态分:
 
  商品零售
562.8
-3.0
  餐饮收入
92.7
-6.0

附注:

一、修订说明

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全国及各省市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,2025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。

二、统计范围

朝阳区地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。

三、采集渠道

按照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》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》要求: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(单位、个体户)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;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(单位、个体户)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,进而推算总体。

限额以上标准:①批发业: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;②零售业: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;③住宿业: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;④餐饮业: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。

四、主要统计指标解释
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:指企业(单位、个体户)通过交易售给个人、社会集团非生产、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,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。

附件:2025年1-3月朝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.5%